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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屋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新唐书 作者:欧阳修、宋祁等 | 书号:10201 时间:2017/3/26 字数:26139 |
上一章 卷十七 下一章 ( → ) | |
历三上 开元九年,《麟德历》署⽇蚀比不效,诏僧一行作新历,推大衍数立术以应之, 较经史所书气朔、⽇名、宿度可考者皆合。十五年,草成而一行卒,诏特进张说与 历官陈玄景等次为《历术》七篇、《略例》一篇、《历议》十篇,玄宗顾访者则称 制旨。明年,说表上之,起十七年颁于有司。时善算瞿坛譔者,怨不得预改历事, 二十一年,与玄景奏:“《大衍》写《九执历》,其术未尽。”太子右司御率南宮 说亦非之。诏侍御史李麟、太史令桓执圭较灵台候簿,《大衍》十得七、八,《麟 德》才三、四,九执一、二焉。乃罪说等,而是否决。 自《太初》至《麟德》,历有二十三家,与天虽近而未密也。至一行,密矣, 其倚数立法固无以易也。后世虽有改作者,皆依仿而已,故详录之。《略例》,所 以明述作本旨也;《历议》,所以考古今得失也。其说皆⾜以为将来折衷。略其大 要,著于篇者十有二。 其一《历本议》曰: 《易》:“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” 天数始于一,地数始于二,合二始以位刚柔。天数终于九,地数终于十,合二终以 纪闰余。天数中于五,地数中于六,合二中以通律历。天有五音,所以司⽇也。地 有六律,所以司辰也。参伍相周,究于六十,圣人以此见天地之心也。自五以降, 为五行生数;自六以往,为五材成数。错而乘之,以生数衍成位。一、六而退极, 五、十而增极;一、六为爻位之统,五、十为大衍之⺟。成数乘生数,其算六百, 为天中之积。生数乘成数,其算亦六百,为地中之积。合千有二百,以五十约之, 则四象周六爻也;二十四约之,则太极包四十九用也。综成数,约中积,皆十五。 综生数,约中积,皆四十。兼而为天地之数,以五位取之,复得二中之合矣。蓍数 之变,九、六各一,乾坤之象也。七、八各三,六子之象也。故爻数通乎六十,策 数行乎二百四十。是以大衍为天地之枢,如环之无端,盖律历之大纪也。 夫数象微于三、四,而章于七、八。卦有三微,策有四象,故二微之合,在始 中之际焉。蓍以七备,卦以八周,故二章之合,而在中终之际焉。中极居五六间, 由辟阖之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人在天地中,以阅盈虚之变,则闰余之初,而气朔所虚也。以终合通大衍之⺟, 亏其地十,凡九百四十为通数。终合除之,得中率四十九,余十九分之九,终岁之 弦,而斗分复初之朔也。地于终极之际,亏十而从天,所以远疑 ![]() 一策之分十九,而章法生;一揲之分七十六,而蔀法生。一蔀之⽇二万七千七 百五十七,以通数约之,凡二十九⽇余四百九十九,而⽇月相 ![]() 所谓遁行者,以爻率乘朔余,为十四万九千七百,以四十九用、二十四象虚之, 复以爻率约之,为四百九十八、微分七十五太半,则章微之中率也。二十四象,象 有四十九蓍,凡千一百七十六。故虚遁之数七十三,半气朔之⺟,以三极乘参伍, 以两仪乘二十四变,因而并之,得千六百一十三,为朔余。四揲气朔之⺟,以八气 九精遁其十七,得七百四十三,为气余。岁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而气朔会,是谓章 率。岁二亿七千二百九十万九百二十而无小余,合于夜半,是谓蔀率。岁百六十三 亿七千四百五十九万五千二百而大余与岁建俱终,是谓元率。此不易之道也。 策以纪⽇,象以纪月。故乾坤之策三百六十,为⽇度之准。乾坤之用四十九象, 为月弦之检。⽇之一度,不盈全策;月之一弦,不盈全用。故策余万五千九百四十 三,则十有二中所盈也。用差万七千一百二十四,则十有二朔所虚也。综盈虚之数, 五岁而再闰。中节相距,皆当三五;弦望相距,皆当二七。升绛之应,发敛之候, 皆纪之以策而从⽇者也。表里之行,朓朒之变,皆纪之以用而从月者也。 积算曰演纪,⽇法曰通法,月气曰中朔,朔实曰揲法,岁分曰策实,周天曰乾 实,余分曰虚分。气策曰三元,一元之策,则天一遁行也。月策曰四象,一象之策, 则朔、弦、望相距也。五行用事,曰发敛。候策曰天中,卦策曰地中,半卦曰贞悔。 旬周曰爻数,小分⺟曰象统。⽇行曰躔,其差曰盈缩,积盈缩曰先后。古者平朔, 月朝见曰朒,夕见曰朓。今以⽇之所盈缩、月之所迟疾损益之,或进退其⽇,以为 定朔。舒亟之度,乃数使然,躔离相错,偕以损益,故同谓之朓朒。月行曰离,迟 疾曰转度,⺟曰转法。迟疾有衰,其变者势也。月逶迤驯屈,行不中道,进退迟速, 不率其常。过中则为速,不及中则为迟。积迟谓之屈,积速谓之伸。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其二《中气议》曰: 历气始于冬至,稽其实,盖取诸晷景。《舂秋传》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,⽇南 至。以《周历》推之,⼊壬子蔀第四章,以辛亥一分合朔冬至,《殷历》则壬子蔀 首也。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朔,⽇南至。鲁史失闰,至不在正。左氏记之,以惩司 历之罪。《周历》得己丑二分,《殷历》得庚寅一分。《殷历》南至常在十月晦, 则中气后天也。《周历》蚀朔差《经》或二⽇,则合朔先天也。《传》所据者《周 历》也,《纬》所据者《殷历》也。气合于《传》,朔合于《纬》,斯得之矣。 《戊寅历》月气专合于《纬》,《麟德历》专合于《传》,偏取之,故两失之。又 《命历序》以为孔子修《舂秋》用《殷历》,使其数可传于后。考其蚀朔不与《殷 历》合,及开元十二年,朔差五⽇矣,气差八⽇矣。上不合于《经》,下不⾜以传 于后代,盖哀、平间治甲寅元历者托之,非古也。又汉太史令张寿王说⻩帝《调历》 以非《太初》。有司劾:“官有⻩帝《调历》不与寿王同,寿王所治乃《殷历》也。” 汉自中兴以来,图谶漏怈,而《考灵曜》、《命历序》皆有甲寅元,其所起在《四 分历》庚申元后百一十四岁。延光初中谒者亶诵、灵帝时五官郞中冯光等,皆请用 之,卒不施行。《纬》所载壬子冬至,则其遗术也。《鲁历》南至又先《周历》四 分⽇之三,而朔后九百四十分⽇之五十一,故僖公五年辛亥为十二月晦,壬子为正 月朔。又推⽇蚀密于《殷历》,其以闰余一为章首,亦取合于当时也。 开元十二年十一月, ![]() 汉会稽东部尉刘洪以《四分》疏阔,由斗分多,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,百四 十五为斗分,减余太甚,是以不及四十年而加时渐觉先天。韩翊、杨伟、刘智等皆 稍损益,更造新术,而皆依谶纬“三百岁改宪”之文,考《经》之合朔多中,较 《传》之南至则否。《玄始历》以为十九年七闰,皆有余分,是以中气渐差。据浑 天,二分为东西之中,而晷景不等;二至为南北之极,而进退不齐。此古人所未达 也。更因刘洪纪法,增十一年以为章岁,而减闰余十九分之一。舂秋后五十四年, 岁在甲寅,直应钟章首,与《景初历》闰余皆尽。虽减章闰,然中气加时尚差,故 未合于《舂秋》。其斗分几得中矣。 后代历家,皆因循《玄始》,而损益或过差。大抵古历未减斗分,其率自二千 五百以上。《乾象》至于《元嘉历》,未减闰余,其率自二千四百六十以上。《玄 始》、《大明》至《麟德历》皆减分破章,其率自二千四百二十九以上。较前代史 官注记,惟元嘉十三年十一月甲戌景长,《皇极》、《麟德》、《开元历》皆得癸 酉,盖⽇度变常尔。祖冲之既失甲戌冬至,以为加时太早,增小余以附会之。而十 二年戊辰景辰,得己巳;十七年甲午景长,得乙未;十八年己亥景长,得庚子。合 一失三,其失愈多。刘孝孙、张胄玄因之,小余益強,又以十六年己丑景长为庚寅 矣。治历者纠合众同,以稽其所异,苟独异焉,则失行可知。今曲就其一,而少者 失三,多者失五,是舍常数而从失行也。周建德六年,以壬辰景长,而《麟德》、 《开元历》皆得癸巳。开皇七年,以癸未景短,而《麟德》、《开元历》皆得壬午。 先后相戾,不可叶也,皆⽇行盈缩使然。 凡历术在于常数,而不在于变行。既叶中行之率,则可以两齐先后之变矣。 《麟德》已前,实录所记,乃依时历书之,非候景所得。又比年候景,长短不均, 由加时有早晏,行度有盈缩也。 自舂秋以来,至开元十二年,冬、夏至凡三十一事,《戊寅历》得十六,《麟 德历》得二十三,《开元历》得二十四。 其三《合朔议》曰: ⽇月合度谓之朔。无所取之,取之蚀也。《舂秋》⽇蚀有甲乙者三十四。《殷 历》、《鲁历》先一⽇者十三,后一⽇者三;《周历》先一⽇者二十二,先二⽇者 九。其伪可知矣。 庄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,襄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,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,当 以盈缩、迟速为定朔。《殷历》虽合,适然耳,非正也。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,十 二月丙子朔,十四年三月己丑朔;文公元年五月辛酉朔,十一年三月甲申晦;襄公 十九年五月壬辰晦;昭公元年十二月甲辰朔,二十年二月己丑朔,二十三年正月壬 寅朔、七月戊辰晦:皆与《周历》合。其所记多周、齐、晋事,盖周王所颁,齐、 晋用之。僖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,十六年正月戊申朔;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;襄 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,十一月丁卯朔,二十六年三月甲寅朔,二十七年六月丁未朔: 与《殷历》、《鲁历》合。此非合蚀,故仲尼因循时史,而所记多宋、鲁事,与齐、 晋不同可知矣。 昭公十二年十月壬申朔,原舆人逐原伯绞,与《鲁历》、《周历》皆差一⽇, 此丘明即其所闻书之也。僖公二十二年十一月己巳朔,宋、楚战于泓。《周》、 《殷》、《鲁历》皆先一⽇,楚人所赴也。昭公二十年六月丁巳晦,卫侯与北宮喜 盟;七月戊午朔,遂盟国人。三历皆先二⽇,卫人所赴也。此则列国之历不可以一 术齐矣。而《长历》⽇子不在其月,则改易闰余, ![]() 新历本《舂秋》⽇蚀、古史 ![]() ![]() 昔人考天事,多不知定朔。假蚀在二⽇,而常朔之晨,月见东方;食在晦⽇, 则常朔之夕,月见西方。理数然也。而或以为朓朒变行,或以为历术疏阔,遇常朔 朝见则增朔余,夕见则减朔余,此纪历所以屡迁也。汉编䜣、李梵等又以晦犹月见,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综近代诸历,以百万为率齐之,其所差,少或一分,多至十数失一分。考《舂 秋》才差一刻,而百数年间不⾜成朓朒之异。施行未几,旋复疏阔,由未知躔离经 朔相求耳。李业兴、甄鸾等 ![]() ![]() ![]() 何承天 ![]() ![]() 刘洪以古历斗分太強,久当后天,乃先正斗分,而后求朔法,故朔余之⺟烦矣。 韩翊以《乾象》朔分太弱,久当先天,乃先考朔分,而后覆求度法,故度余之⺟烦 矣。何承天反覆相求,使气朔之⺟合简易之率,而星数不得同元矣。李业兴、宋景 业、甄鸾、张宾 ![]() 考汉元光已来史官注记,⽇蚀有加时者凡三十七事,《麟德历》得五,《开元 历》得二十二。 其四《没灭略例》曰: 古者以中气所盈之⽇为没,没分偕尽者为灭;《开元历》以中分所盈为没,朔 分所虚为灭。综终岁没分,谓之策余;终岁灭分,谓之用差。皆归于揲易再扌力而 后挂也。 其五《卦候议》曰: 七十二候,原于周公《时训》。《月令》虽颇有增益,然先后之次则同。自后 魏始载于历,乃依《易轨》所传,不合经义。今改从古。 其六《卦议》曰: 十二月卦出于《孟氏章句》,其说《易》本于气,而后以人事明之。京氏又以 卦爻配期之⽇,坎、离、震、兑,其用事自分、至之首,皆得八十分⽇之七十三。 颐、晋、井、大畜,皆五⽇十四分,余皆六⽇七分,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败之事。 至于观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夫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其七《⽇度议》曰: 古历,⽇有常度,天周为岁终,故系星度于节气。其说似是而非,故久而益差。 虞喜觉之,使天为天,岁为岁,乃立差以追其变,使五十年退一度。何承天以为太 过,乃倍其年,而反不及。《皇极》取二家中数为七十五年,盖近之矣。考古史及 ⽇官候簿,以通法之三十九分太为一岁之差。自帝尧演纪之端,在虚一度。及今开 元甲子,却三十六度,而乾策复初矣。⽇在虚一,则鸟、火、昴、虚皆以仲月昏中, 合于《尧典》。 刘炫依《大明历》四十五年差一度,则冬至在虚、危,而夏至火已过中矣。梁 武帝据虞广刂历,百八十六年差一度,则唐、虞之际,⽇在斗、牛间,而冬至昴尚 未中。以为皆承闰后节前,月却使然。而此经终始一岁之事,不容顿有四闰,故淳 风因为之说曰:“若冬至昴中,则夏至秋分星火、星虚,皆在未正之西。若以夏至 火中,秋分虚中,则冬至昴在巳正之东。互有盈缩,不⾜以为岁差证。”是又不然。 今以四象分天,北正玄枵中,虚九度;东正大火中,房二度;南正鹑火中,七星七 度;西正大梁中,昴七度。总昼夜刻以约周天,命距中星,则舂分南正中天,秋分 北正中天。冬至之昏,西正在午东十八度;夏至之昏,东正在午西十八度:轨漏使 然也。冬至,⽇在虚一度,则舂分昏张一度中;秋分虚九度中;冬至胃二度中,昴 距星直午正之东十二度;夏至尾十一度中,心后星直午正之西十二度。四序进退, 不逾午正间。而淳风以为不叶,非也。又王孝通云:“如岁差自昴至壁,则尧前七 千余载,冬至,⽇应在东井。井极北,故暑;斗极南,故寒。寒暑易位,必不然矣。” 所谓岁差者,⽇与⻩道俱差也。假冬至⽇躔大火之中,则舂分⻩道 ![]() 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,⽇却差五度。太康十二年戊子岁冬至,应在女十一度。 《书》曰:“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。”刘炫曰:“房,所舍之次也。集, 会也。会,合也。不合则⽇蚀可知。或以房为房星,知不然者,且⽇之所在正可推 而知之。君子慎疑,宁当以⽇在之宿为文?近代善历者,推仲康时九月合朔,已在 房星北矣。”按,古文“集”与“辑”义同。⽇月嘉会,而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《国语》单子曰:“辰角见而雨毕,天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《夏历》十二次,立舂,⽇在东壁三度,于《太初》星距壁一度太也。 《颛顼历》上元甲寅岁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舂,七曜皆直艮维之首。盖重黎受 职于颛顼,九黎 ![]() 《夏历》章蔀纪首,皆在立舂,故其课中星、揆斗建与闰余之所盈缩,皆以十 有二节为损益之中。而《殷》、《周》、《汉历》,章蔀纪首皆直冬至,故其名察 发敛,亦以中气为主。此其异也。 《夏小正》虽颇疏简失传,乃羲、和遗迹。何承天循大戴之说,复用夏时,更 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⽔为上元,进乖《夏历》,退非周正,故近代推《月令》、 《小正》者,皆不与古合。《开元历》推夏时立舂,⽇在营室之末,昏东井二度中。 古历以参右肩为距,方当南正。故《小正》曰:“正月初昏,斗杓悬在下。”魁枕 参首,所以著参中也。季舂,在昴十一度半,去参距星十八度,故曰:“三月,参 则伏。”立夏,⽇在井四度,昏角中。南门右星⼊角距西五度,其左星⼊角距东六 度,故曰:“四月初昏,南门正。昴则见。”五月节,⽇在舆鬼一度半。参去⽇道 最远,以浑仪度之,参体始见,其肩股犹在浊中。房星正中。故曰:“五月,参则 见。初昏,大火中。”“八月,参中则曙”失传也。辰伏则参见,非中也。“十 月初昏,南门见”亦失传也。定星方中,则南门伏,非昏见也。 商六百二十八年,⽇却差八度。太甲二年壬午岁冬至,应在女六度。 《国语》曰:“武王伐商,岁在鹑火,月在天驷,⽇在析木之津,辰在斗柄, 星在天鼋。”旧说岁在己卯,推其朏魄,乃文王崩,武王成君之岁也。其明年,武 王即位,新历孟舂定朔丙辰,于商为二月,故《周书》曰:“维王元祀二月丙辰朔, 武王访于周公。”《竹书》:“十一年庚寅,周始伐商。”而《管子》及《家语》 以为十二年,盖通成君之岁也。先儒以文王受命九年而崩;至十年,武王观兵盟津; 十三年,复伐商。推元祀二月丙辰朔,距伐商⽇月,不为相距四年。所说非是。武 王十年,夏正十月戊子,周师始起。于岁差⽇在箕十度,则析木津也。晨初,月在 房四度。于《易》,雷乘乾曰大壮,房、心象焉。心为乾精,而房,升 ![]() ![]() 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,己丑望,后六⽇乙未。三月定朔甲辰,三⽇丙午。 故《召诰》曰:“惟二月既望,越六⽇乙未,王朝步自周,至于酆”“三月,惟 丙午朏,越三⽇戊申,太保朝至于洛。”其明年,成王正位。三十年四月乙酉朔甲 子,哉生魄。故《书》曰:“惟四月,才生魄。”甲子,作《顾命》。康王十二年, 岁在乙酉,六月戊辰朔,三⽇庚午。故《毕命》曰:“惟十有二年,六月庚午朏。 越三⽇壬申,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。”自伐纣及此,五十六年,朏魄⽇名,上下无 不合。而《三统历》以己卯为克商之岁,非也。夫有效于古者,宜合于今。《三统 历》自太初至开元,朔后天三⽇。推而上之,以至周初,先天,失之盖益甚焉。是 以知合于歆者,必非克商之岁。 自宗周讫舂秋之季,⽇却差八度。康王十一年甲申岁冬至,应在牵牛六度。 《周历》十二次,星纪初,南斗十四度,于《太初》星距斗十七度少也。 古历分率简易,岁久辄差。达历数者随时迁⾰,以合其变。故三代之兴,皆揆 测天行,考正星次,为一代之制。正朔既⾰,而服⾊从之。及继体守文,畴人代嗣, 则谨循先王旧制焉。 《国语》曰:“农祥晨正,⽇月底于天庙,土乃脉发。先时九⽇,太史告稷曰, 自今至于初吉,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《舂秋》“桓公五年,秋,大雩”《传》曰:“书不时也。凡祀,启蛰而郊, 龙见而雩。”《周历》立夏⽇在觜觿二度。于轨漏,昏角一度中,苍龙毕见。然则 当在建巳之初,周礼也。至舂秋时,⽇已潜退五度,节前月却,犹在建辰。《月令》 以为五月者,《吕氏》以《颛顼历》芒种亢中,则龙以立夏昏见,不知有岁差,故 雩祭失时。然则唐礼当以建巳之初,农祥始见而雩。若据《麟德历》,以小満后十 三⽇,则龙角过中,为不时矣。《传》曰:“凡土功,龙见而毕务,戒事。火见而 致用,⽔昏正而栽,⽇至而毕。”十六年冬,城向。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 “冬,城向,书时也。”以岁差推之,周初霜降,⽇在心五度,角、亢晨见。立冬, 火见营室中。后七⽇,⽔星昏正,可以兴板⼲。故祖冲之以为定之方中,直营室八 度。是岁九月六⽇霜降,二十一⽇立冬。十月之前,⽔星昏正,故《传》以为得时。 杜氏据晋历,小雪后定星乃中,季秋城向,似为太早,因曰:功役之事,皆总指天 象,不与言历数同。引《诗》云“定之方中”乃未正中之辞,非是。《麟德历》, 立冬后二十五⽇火见,至大雪后营室乃中。而《舂秋》九月书时,不已早乎。大雪, 周之孟舂, ![]() 僖公五年,晋侯伐虢。卜偃曰:“克之。童谣云:丙之辰,龙尾伏辰,袀服振 振,取虢之旂,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。’其九月十月之 ![]()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,⽇蚀。士文伯曰:“去卫地,如鲁地。于是有灾,鲁实 受之。”新历是岁二月甲辰朔⼊常,雨⽔后七⽇,在奎十度。周度为降娄之始,则 鲁、卫之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,螽。《开元历》推置闰当在十一年舂,至十二年冬, 失闰已久。是岁九月己亥朔,先寒露三⽇,于定气,⽇在亢五度,去心近一次。火 星明大,尚未当伏。至霜降五⽇,始潜⽇下。乃《月令》“蛰虫咸俯”则火辰未 伏,当在霜降前。虽节气极晚,不得十月昏见。故仲尼曰:“丘闻之,火伏而后蛰 者毕。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”方夏后氏之初,八月辰伏,九月內火,及霜降之 后,火已朝觌东方,距舂秋之季千五百余年,乃云“火伏而后蛰者毕。”向使冬至 常居其所,则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,明是九月之初也。自舂秋至今又千五百岁, 《麟德历》以霜降后五⽇,⽇在氐八度,房、心初伏,定增二⽇,以月蚀冲校之, 犹差三度。闰余稍多,则建亥之始,火犹见西方。向使宿度不移,则仲尼不得以西 流未伏,明非十月之候也。自羲、和已来,火辰见伏,三睹厥变。然则丘明之记, ![]() 战国及秦,⽇却退三度。始皇十七年辛未岁冬至,应在斗二十二度。秦历上元 正月己巳朔,晨初立舂,⽇、月、五星俱起营室五度。蔀首⽇名皆直四孟。假朔退 十五⽇,则闰在正月前。朔进十五⽇,则闰在正月后。是以十有二节,皆在盈缩之 中,而晨昏宿度随之。以《颛顼历》依《月令》自十有二节推之,与不韦所记合。 而颍子严之伦谓《月令》晨昏距宿,当在中气,致雩祭太晚,自乖左氏之文,而杜 预又据《舂秋》,以《月令》为否。皆非是。梁《大同历》夏后氏之初,冬至⽇在 牵牛初,以为《明堂》、《月令》乃夏时之记,据中气推之不合,更以中节之间为 正,乃稍相符。不知进在节初,自然契合。自秦初及今,又且千岁,节初之宿,皆 当中气。淳风因为说曰:“今孟舂中气,⽇在营室,昏明中星,与《月令》不殊。” 按秦历立舂,⽇在营室五度。《麟德历》以启蛰之⽇乃至营室,其昏明中宿十有二 建,以为不差,妄矣。 古历,冬至昏明中星去⽇九十二度,舂分、秋分百度,夏至百一十八度,率一 气差三度,九⽇差一刻。 秦历十二次,立舂在营室五度,于《太初》星距危十六度少也。昏,毕八度中, 《月令》参中,谓肩股也。晨,心八度中,《月令》尾中,于《太初》星距尾也。 仲舂昏,东井十四度中,《月令》弧中,弧星⼊东井十八度。晨,南斗二度中, 《月令》建星中,于《太初》星距西建也。《甄耀度》及《鲁历》,南方有狼、弧, 无东井、鬼,北方有建星,无南斗,井、斗度长,弧、建度短,故以正昏明云。 古历星度及汉落下闳等所测,其星距远近不同,然二十八宿之体不异。古以牵 牛上星为距,《太初》改用中星,⼊古历牵牛太半度,于气法当三十二分⽇之二十 一。故《洪范传》冬至⽇在牵牛一度,减《太初》星距二十一分,直南斗二十六度 十九分也。《颛顼历》立舂起营室五度,冬至在牵年一度少。《洪范传》冬至所起 无余分,故立舂在营室四度太。祖冲之自营室五度,以《太初》星距命之,因云秦 历冬至,⽇在牵牛六度。虞广刂等袭冲之之误,为之说云:“夏时冬至,⽇在斗末, 以岁差考之,牵牛六度乃《颛顼》之代。汉时虽觉其差,顿移五度,故冬至还在牛 初。”按《洪范》古今星距,仅差四分之三,皆起牵牛一度。广刂等所说,亦非是。 鲁宣公十五年,丁卯岁,《颛顼历》第十三蔀首与《麟德历》俱以丁巳平旦立舂。 至始皇三十三年丁亥,凡三百八十岁,得《颛顼历》壬申蔀首。是岁,秦历以壬申 寅初立舂,而《开元历》与《麟德历》俱以庚午平旦,差二⽇,⽇当在南斗二十二 度。古历后天二⽇,又增二度。然则秦历冬至,定在午前二度。气后天二⽇,⽇不 及天二度,微而难觉,故《吕氏》循用之。 及汉兴,张苍等亦以《颛顼历》比五家疏阔中最近密。今考月蚀冲,则开元冬 至,上及牛初正差一次。淳风以为古术疏舛,虽弦望、昏明差天十五度而犹不知。 又引《吕氏舂秋》,⻩帝以仲舂乙卯⽇在奎,始奏十二钟,命之曰《咸池》。至今 三千余年,而舂分亦在奎,反谓秦历与今不异。按不韦所记,以其《月令》孟舂在 奎,谓⻩帝之时亦在奎,犹淳风历冬至斗十三度,因谓⻩帝时亦在建星耳。经籍所 载,合于岁差者,淳风皆不取,而专取于《吕氏舂秋》。若谓十二纪可以为正,则 立舂在营室五度,固当不易,安得顿移使当启蛰之节?此又其所不思也。 汉四百二十六年,⽇却差五度。景帝中元三年甲午岁冬至,应在斗二十一度。 太初元年,《三统历》及《周历》皆以十一月夜半合朔冬至,⽇月俱起牵牛一 度。古历与近代密率相较,二百年气差一⽇,三百年朔差一⽇。推而上之,久益先 天;引而下之,久益后天。僖公五年,《周历》正月辛亥朔,余四分之一,南至。 以岁差推之,⽇在牵牛初。至宣公十一年癸亥,《周历》与《麟德历》俱以庚戌⽇ 中冬至,而月朔尚先《麟德历》十五辰。至昭公二十年己卯,《周历》以正月己丑 朔⽇南中至,《麟德历》以己丑平旦冬至。哀公十一年丁巳,《周历》⼊己酉蔀首, 《麟德历》以戊申禺中冬至。惠王四十三年己丑,《周历》⼊丁卯蔀首,《麟德历》 以乙丑⽇昳冬至。吕后八年辛酉,《周历》⼊乙酉蔀首,《麟德历》以壬午⻩昏冬 至;其十二月甲申,人定合朔。太初元年,《周历》以甲子夜半合朔冬至,《麟德 历》以辛酉禺中冬至,十二月癸亥晡时合朔。气差三十二辰,朔差四辰。此疏密之 大较也。 僖公五年,《周历》、汉历、唐历皆以辛亥南至。后五百五十余岁,至太初元 年,《周历》、汉历皆得甲子夜半冬至,唐历皆以辛酉,则汉历后天三⽇矣。祖冲 之、张胄玄促上章岁至太初元年,冲之以癸亥 ![]() ![]() 以岁差考太初元年辛酉冬至加时,⽇在斗二十三度。汉历,气后天三⽇,而⽇ 先天三度,所差尚少。故落下闳等虽候昏明中星,步⽇所在,犹未觉其差。然《洪 范》、《太初》所揆,冬至昏奎八度中,夏至昏氐十三度中,依汉历,冬至⽇在牵 牛初太半度,以昏距中命之,奎十一度中;夏至,房一度中。此皆闳等所测,自差 三度,则刘向等殆已知《太初》冬至不及天三度矣。 及永平中,治历者考行事,史官注⽇,常不及《太初历》五度。然诸儒守谶纬, 以为当在牛初,故贾逵等议:“石氏星距,⻩道规牵牛初直斗二十度,于⾚道二十 一度也。《尚书》《考灵耀》斗二十二度,无余分。冬至,⽇在牵牛初,无牵年所 起文。编䜣等据今⽇所去牵牛中星五度,于斗二十一度四分一,与《考灵耀》相近。” 遂更历从斗二十一度起。然古历以斗魁首为距,至牵牛为二十二度,未闻移牵牛六 度以就《太初》星距也。逵等以末学僻于所传,而昧天象,故以权诬之,而后听从 他术,以为⽇在牛初者,由此遂黜。 今岁差,引而退之,则辛酉冬至,⽇在斗二十度,合于密率,而有验于今;推 而进之,则甲子冬至,⽇在斗二十四度,昏奎八度中,而有证于古。其虚退之度, 又适及牵牛之初。而冲之虽促减气分,冀符汉历,犹差六度,未及于天。而《麟德 历》冬至不移,则昏中向差半次。淳风以为太初元年得本星度,⽇月合璧,俱起建 星。贾逵考历,亦云古历冬至皆起建星。两汉冬至,⽇皆后天,故其宿度多在斗末。 今以仪测,建星在斗十三四度间,自古冬至无差,审矣。 按古之六术,并同《四分》。《四分》之法,久则后天。推古历之作,皆在汉 初,却较《舂秋》,朔并先天,则非三代之前明矣。 古历,南斗至牵牛上星二十一度,⼊《太初》星距四度,上直西建之初。故六 家或以南斗命度,或以建星命度。方周、汉之 ![]() ![]() 后百余岁,至永平十一年,以《麟德历》较之,气当后天二⽇半,朔当后天半 ⽇。是岁《四分历》得辛酉蔀首,已减《太初历》四分⽇之三,定后天二⽇太半。 《开元历》以戊午禺中冬至,⽇在斗十八度半弱,潜退至牛前八度。进至辛酉夜半, ⽇在斗二十一度半弱。《续汉志》云:“元和二年冬至,⽇在斗二十一度四分之一。” 是也。 祖冲之曰:“《四分历》立冬景长一丈,立舂九尺六寸,冬至南极⽇晷最长。 二气去至⽇数既同,则中景应等。而相差四寸,此冬至后天之验也。二气中景,⽇ 差九分半弱,进退调均,略无盈缩。各退二⽇十二刻,则景皆九尺八寸。以此推冬 至后天亦二⽇十二刻矣。”东汉晷漏定于永元十四年,则《四分》法施行后十五岁 也。 二十四气加时,进退不等,其去午正极远者,四十九刻有余。⽇中之晷,颇有 盈缩,故治历者皆就其中率,以午正言之。而《开元历》所推气及⽇度,皆直子半 之始。其未及⽇中,尚五十刻。因加二⽇十二刻,正得二⽇太半。与冲之所算及破 章二百年间辄差一⽇之数,皆合。 自汉时辛酉冬至,以后天之数减之,则合于今历岁差斗十八度。自今历戊午冬 至,以后天之数加之,则合于贾逵所测斗二十一度。反复佥同。而淳风冬至常在斗 十三度,岂当时知不及牵牛五度,而不知过建星八度耶? 晋武帝太始三年丁亥岁冬至,⽇当在斗十六度。晋用魏《景初历》,其冬至亦 在斗二十一度少。太元九年,姜岌更造《三纪术》,退在斗十七度。曰:“古历斗 分強,故不可施于今;《乾象》斗分细,故不可通于古。《景初》虽得其中,而⽇ 之所在,乃差四度,合朔亏盈,皆不及其次。假月在东井一度蚀,以⽇检之,乃在 参六度。”岌以月蚀冲知⽇度,由是躔次遂正,为后代治历者宗。 宋文帝时,何承天上《元嘉历》,曰:“《四分》、《景初历》,冬至同在斗 二十一度,臣以月蚀检之,则今应在斗十七度。又土圭测二至,晷差三⽇有余,则 天之南至,⽇在斗十三四度矣。”事下太史考验,如承天所上。以《开元历》考元 嘉十年冬至,⽇在斗十四度,与承天所测合。 大明八年,祖冲之上《大明历》,冬至在斗十一度,《开元历》应在斗十三度。 梁天监八年,冲之子员外散骑侍郞恒之上其家术。诏太史令将作大匠道秀等较之, 上距大明又五十年,⽇度益差。其明年,闰月十六⽇,月蚀,在虚十度,⽇应在张 四度。承天历在张六度,冲之历在张二度。 大同九年,虞广刂等议:“姜岌、何承天俱以月蚀冲步⽇所在。承天虽移岌三 度,然其冬至亦上岌三⽇。承天在斗十三四度,而岌在斗十七度。其实非移。祖冲 之谓为实差,以推今冬至,⽇在斗九度,用求中星不合。自岌至今,将二百年,而 冬至在斗十二度。然⽇之所在难知,验以中星,则漏刻不定。汉世课昏明中星,为 法已浅。今候夜半中星,以求⽇冲,近于得密。而⽔有清浊,壶有增减,或积尘所 拥,故漏有迟疾。臣等频夜候中星,而前后相差或至三度。大略冬至远不过斗十四 度,近不出十度。”又以九年三月十五⽇夜半,月在房四度蚀。九月十五⽇夜半, 月在昴三度蚀。以其冲计,冬至皆在斗十二度。自姜岌、何承天所测,下及大同, ⽇已却差二度。而淳风以为晋、宋以来三百余岁,以月蚀冲考之,固在斗十三四度 间,非矣。 刘孝孙《甲子元历》,推太初冬至在牵牛初,下及晋太元、宋元嘉皆在斗十七 度。开皇十四年,在斗十三度。而刘焯历仁寿四年冬至,⽇在⻩道斗十度,于⾚道 斗十一度也。其后孝孙改从焯法,而仁寿四年冬至,⽇亦在斗十度。焯卒后,胄玄 以其前历上元起虚五度,推汉太初,犹不及牵牛,乃更起虚七度,故太初在斗二十 三度,永平在斗二十一度,并与今历合。而仁寿四年,冬至在斗十三度,以验近事, 又不逮其前历矣。《戊寅历》,太初元年辛酉冬至,进及甲子,⽇在牵牛三度。永 平十一年,得戊午冬至,进及辛酉,在斗二十六度。至元嘉,中气上景初三⽇,而 冬至犹在斗十七度。 ![]() 以太史注记月蚀冲考⽇度,麟德元年九月庚申,月蚀在娄十度。至开元四年六 月庚申,月蚀在牛六度。较《麟德历》率差三度,则今冬至定在⾚道斗十度。 又《皇极历》,岁差皆自⻩道命之,其每岁周分,常当南至之轨,与⾚道相较, 所减尤多。计⻩道差三十六度,⾚道差四十余度,虽每岁遁之,不⾜为过。然立法 之体,宜尽其原,是以《开元历》皆自⾚道推之,乃以今有术从变⻩道。 历三下 其八《⽇躔盈缩略例》曰: 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,觉⽇行有⼊气差,然损益未得其正。至刘焯,立盈 缩躔衰术,与四象升降。《麟德历》因之,更名躔差。凡 ![]() ![]() ![]() 其九《九道议》曰: 《洪范传》云:“⽇有中道,月有九行。”中道,谓⻩道也。九行者,青道二, 出⻩道东;硃道二,出⻩道南;⽩道二,出⻩道西;黑道二,出⻩道北。立舂、舂 分,月东从青道;立夏、夏至,月南从硃道;立秋、秋分,月西从⽩道;立冬、冬 至,月北从黑道。汉史官旧事,九道术废久,刘洪颇采以著迟疾 ![]() ![]() 推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按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⻩道之差,始自舂分、秋分,⾚道所 ![]() 月道之差,始自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夫⽇行与岁差偕迁,月行随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⽇出⼊⾚道二十四度,月出⼊⻩道六度,相距则四分之一,故于九道之变,以 四立为中 ![]() 凡月 ![]() ![]() ![]() 以四象考之,各据合朔所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其十《晷漏中星略例》曰: ⽇行有南北,晷漏有长短。然二十四气晷差徐疾不同者,句股使然也。直规中 则差迟,与句股数齐则差急。随辰极⾼下,所遇不同,如⻩道刻漏。此乃数之浅者, 近代且犹未晓。今推⻩道去极,与晷景、漏刻、昏距,中星四术返履相求,消息同 率,旋相为中,以合九服之变。 其十一《⽇蚀议》曰: 《小雅》“十月之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若过至未分,月或变行而避之;或五星潜在⽇下,御侮而救之;或涉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四序之中,分同道,至相过, ![]() ![]() ⻩初已来,治历者始课⽇蚀疏密,及张子信而益详。刘焯、张胄玄之徒自负其 术,谓⽇月皆可以密率求,是专于历纪者也。 以《戊寅》、《麟德历》推《舂秋》⽇蚀,大最皆⼊蚀限。于历应蚀而《舂秋》 不书者尚多,则⽇蚀必在 ![]() ![]() ![]() 自开元治历,史官每岁较节气中晷,因检加时小余,虽大数有常,然亦与时推 移,每岁不等。晷变而长,则⽇行⻩道南;晷变而短,则⽇行⻩道北。行而南,则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故较历必稽古史,亏蚀深浅、加时朓朒 ![]() ![]() 《略例》曰:旧历考⽇蚀浅深,皆自张子信所传,云积候所得,而未晓其然也。 以圆仪度⽇月之径,乃以月径之半减⼊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使⽇蚀皆不可以常数求,则无以稽历数之疏密。若皆可以常数求,则无以知政 教之休咎。今更设考⽇蚀或限术,得常则合于数。又⽇月 ![]() ![]() ![]() 其十二《五星议》曰: 岁星自商、周迄舂秋之季,率百二十余年而超一次。战国后其行浸急,至汉尚 微差,及哀、平间,余势乃尽,更八十四年而超一次,因以为常。此其与余星异也。 姬氏出自灵威仰之精,受木行正气。岁星主农祥,后稷凭焉,故周人常阅其禨祥, 而观善败。其始王也,次于鹑火,以达天鼋。及其衰也, ![]() 开元十二年正月庚午,岁星在进贤东北尺三寸,直轸十二度,于《麟德历》在 轸十五度。推而上之,至汉河平二年,其十月下旬,岁星在轩辕南耑大星西北尺所。 《麟德历》在张二度,直轩辕大星。上下相距七百五十年,考其行度,犹未甚盈缩, 则哀、平后不复每岁渐差也。又上百二十年,至孝景中元三年五月,星在东井、钺。 《麟德历》在参三度。又上六十年,得汉元年七月,五星聚于东井,从岁星也,于 秦正岁在乙未,夏正当在甲午。《麟德历》⽩露八⽇,岁星留觜觿一度。明年立夏, 伏于参。由差行未尽,而以常数求之使然也。又上二百七十一年,至哀公十七年, 岁在鹑火,《麟德历》初见在舆鬼二度。立冬九⽇,留星三度。明年启蛰十⽇,退 至柳五度,犹不及鹑火。又上百七十八年,至僖公五年,岁星当在大火。《麟德历》 初见在张八度,明年伏于翼十六度,定在鹑火,差三次矣。哀公以后,差行渐迟, 相去犹近;哀公以前,率常行迟。而旧历犹用急率,不知合变,故所差弥多。武王 ⾰命,岁星亦在大火,而《麟德历》在东壁三度,则唐、虞已上,所差周天矣。 《太初》、《三统历》岁星十二周天超一次,推商、周间事,大抵皆合。验开 元注记,差九十余度,盖不知岁星后率故也。《皇极》、《麟德历》七周天超一次, 以推汉、魏间事尚未差。上验《舂秋》所载,亦差九十余度,盖不知岁星前率故也。 《天保》、《天和历》得二率之中,故上合于《舂秋》,下犹密于记注。以推永平、 ⻩初间事,远者或差三十余度,盖不知战国后岁星变行故也。自汉元始四年,距开 元十二年,凡十二甲子,上距隐公六年,亦十二甲子。而二历相合于其中,或差二 次于古,或差三次于今,其两合于古今者,中间亦乖。 ![]() 《开元历》岁星前率,三百九十八⽇,余二千二百一十九,秒九十三。自哀公 二十年丙寅后,每加度余一分,尽四百三十九合,次合乃加秒十三而止,凡三百九 十八⽇,余二千六百五十九,秒六,而与⽇合,是为岁星后率。自此因以为常,⼊ 汉元始六年也。 《岁星差合术》曰:“置哀公二十年冬至合余,加⼊差已来中积分,以前率约 之,为⼊差合数。不尽者如历术⼊之,反求冬至后合⽇,乃副列⼊差合数,增下位 一算,乘而半之,盈《《大衍》通法为⽇,不尽为⽇余,以加合⽇,即差合所在也。 求岁星差行径术,以后终率约上元以来中积分,亦得所求。若稽其实行,当从元始 六年置差步之,则前后相距,间不容发,而上元之首,无忽微空积矣。 成汤伐桀,岁在壬戌,《开元历》星与⽇合于角,次于氐十度而后退行。其明 年,汤始建国为元祀,顺行与⽇合于房,所以纪商人之命也。 后六百一算至纣六祀,周文王初禴于毕,十三祀岁在己卯,星在鹑火,武王嗣 位。克商之年,进及舆鬼,而退守东井。明年,周始⾰命,顺行与⽇合于柳,进留 于张。考其分野,则分陕之间,与三监封域之际也。 成王三年,岁在丙午,星在大火,唐叔始封,故《国语》曰:“晋之始封,岁 在大火。”《舂秋传》僖公五年,岁在大火,晋公子重耳自蒲奔狄。十六年,岁在 寿星,适齐过卫,野人与之塊,子犯曰:“天赐也,天事必象,岁及鹑火必有此乎! 复于寿星,必获诸侯。”二十三年,岁星在胃、昴。秦伯纳晋文公。董因曰:“岁 在大梁,将集天行。元年,实沈之星,晋人是居。君之行也,岁在大火,阏伯之星 也,是谓大辰。辰以善成,后稷是相,唐叔以封。且以辰出而以参⼊,皆晋祥也。” 二十七年,岁在鹑火,晋侯伐卫,取五鹿,败楚师于城濮,始获诸侯。岁适及寿星, 皆与《开元历》合。 襄公十八年,岁星在陬訾之口,《开元历》大寒三⽇,星与⽇合,在危三度, 遂顺行至营室八度。其明年,郑子蟜卒。将葬,公孙子羽与裨灶晨会事焉,过伯有 氏,其门上生莠,子羽曰:“其莠犹在乎,于是岁在降娄中而曙。”裨灶指之曰: “犹可以终岁,岁不及此次也。”《开元历》,岁星在奎;奎,降娄也。《麟德历》, 在危;危,玄枵也。二十八年舂,无冰。梓慎曰:“岁在星纪,而 ![]() ![]() 昭公八年十一月,楚灭陈。史赵曰:“未也。陈,颛顼之族也。岁在鹑火,是 以卒灭。今在析木之津,犹将复由。”《开元历》,在箕八度,析木津也。十年舂, 进及婺女初,在玄枵之维首。《传》曰:“正月,有星出于婺女。”裨灶曰:“今 兹岁在颛顼之墟。”是岁与⽇合于危。其明年,进及营室,复得豕韦之次。景王问 苌弘曰:’今兹诸侯何实吉?何实凶?”对曰:“蔡凶。此蔡侯般杀其君之岁,岁 在豕韦,弗过此矣,楚将有之。岁及大梁,蔡复楚凶。。”至十三年,岁星在昴、 毕,而楚弑灵王,陈、蔡复封。初,昭公九年,陈灾。裨灶曰:“后五年,陈将复 封。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。”自陈灾五年,而岁在大梁,陈复建国。哀公十七 年,五及鹑火,而楚灭陈。是年,岁星与⽇合在张六度。昭公三十一年夏,吴伐越。 始用师于越也。史墨曰:“越得岁而吴伐之,必受其凶。”是岁,星与⽇合于南斗 三度。昔僖公六年,岁 ![]() ![]() ![]() 夫五事感于中,而五行之祥应于下,五纬之变彰于上。若声发而响和,形动而 影随,故琽失典刑之正,则星辰为之 ![]() ![]() ![]() 汉元鼎中,太⽩⼊于天苑,失行,在⻩道南三十余度。间岁,武帝北巡守,登 单于台,勒兵十八万骑,及诛大宛,马大死军中。 晋咸宁四年九月,太⽩当见不见,占曰:“是谓失舍,不有破军,必有亡国。” 时将伐吴,明年三月,兵出,太⽩始夕见西方,而吴亡。 永宁元年,正月至闰月,五星经天,纵横无常;永兴二年四月丙子,太⽩犯狼 星,失行,在⻩道南四十余度;永嘉三年正月庚子,荧惑犯紫微:皆天变所未有也, 终以二帝蒙尘,天下大 ![]() 后魏神瑞二年十二月,荧惑在瓠瓜星中,一夕忽亡,不知所在。崔浩以⽇辰推 之,曰:“庚午之夕,辛未之朝,天有 ![]() ![]() ![]() 齐永明九年八月十四⽇,火星应退在昴三度,先历在毕;二十一⽇始逆行,北 转,垂及立冬,形⾊弥盛。魏永平四年八月癸未,荧惑在氐,夕伏西方,亦先期五 十余⽇,虽时历疏阔,不宜若此。 隋大业九年五月丁丑,荧惑逆行⼊南斗,⾊⾚如⾎,大如三斗器,光芒震耀, 长七八尺,于斗中句巳而行,亦天变所未有也。后杨玄感反,天下大 ![]() 故五星留逆伏见之效,表里盈缩之行,皆系之于时,而象之于政。政小失则小 变,事微而象微,事章而象章。已示吉凶之象,则又变行,袭其常度。不然,则皇 天何以 ![]() ![]() 凡二星相近,多为之失行。三星以上,失度弥甚。《天竺历》以《九执》之情, 皆有所好恶。遇其所好之星,则趣之行疾,舍之行迟。 张子信历辰星应见不见术,晨夕去⽇前后四十六度內,十八度外,有木、火、 土、金一星者见,无则不见。张胄玄历,朔望在 ![]() 夫⽇月所以著尊卑不易之象,五星所以示政教从时之义。故⽇月之失行也,微 而少;五星之失行也,著而多。今略考常数,以课疏密。 《略例》曰:“其⼊气加减,亦自张子信始,后人莫不遵用之。原始要终,多 有不叶。今较《麟德历》,荧惑、太⽩见伏行度过与不及,荧惑凡四十八事,太⽩ 二十一事。余星所差,盖细不⾜考。且盈缩之行,宜与四象潜合,而二十四气加减 不均。更推易数而正之,又各立岁差,以究五精运周二十八舍之变。较史官所记, 岁星二十七事,荧惑二十八事,镇星二十一事,太⽩二十二事,辰星二十四事, 《开元历》课皆第一云。 至肃宗时,山人韩颖上言《大衍历》或误。帝疑之,以颖为太子宮门郞,直司 天台。又损益其术,每节增二⽇,更名《至德历》,起乾元元年用之,讫上元三年。 mWu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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